入院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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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须知
 入院须知


 

  一、请您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

    二、请您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与医疗活动有关的详情。

    三、请您带好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(转院转诊病人需带转院转诊手续单)、医保证(或新农合证)、身份证等,到出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相关手续。新农合病人还需到医院医保农合办,办理身份证件的登记核对手续。

    四、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制度,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。

    五、请您和家属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,不准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。

    六、医护人员查房、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。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。

    七、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
    八、为配合治疗,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,您应进食医院营养食堂的配餐。

    九、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;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。

    十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。

    十一、为确保安全,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、饮酒,严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、电饭煲、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。

    十二、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室不得反锁、拴死。

    十三、病房为公共场所,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

    十四、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,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。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,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、陪床。

    十五、请您爱护公共财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、清洁,维护病房安全、安静,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。

    十六、我院为广西科技大学的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,承担广西科技大学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,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。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,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。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。

    十七、我院规定,工作人员不得收受“红包”,请您监督。有违反者,请举报至医院监察室:电话2514442。

    十八、我院在每个病房和病区都设立了意见本和意见箱,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,以便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。